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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优化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防止加重基层负担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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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优化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防止加重基层负担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牵头主办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防止加重基层负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25年度威海市“技能兴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中的各竞赛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竞赛活动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岗位技能水平提升服务。竞赛一律遵循自愿参赛原则,不得强制指定参赛单位、选手和参赛人员数量,切实减轻基层参赛备赛压力。 2.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竞赛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联合主办竞赛的,应当明确各主办单位职责。各主办单位要合理确定参赛组别,不得随意设置赛项、赛组和赛道。 3.竞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均应当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参赛选手要按照赛项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按需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器具等,做好个人防护。参赛选手应当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竞赛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市级竞赛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者按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及命制赛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或者按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及命制赛题。严禁随意提高竞赛规格、增设无关环节、要求基层增加不必要的支出。 5.竞赛内容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 6.竞赛主办单位应当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奖励政策,强化赛事激励作用。原则上可设置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或者一、二、三等奖并标注获奖名次,但总获奖人数一般不超过决赛人数的60%。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按有关规定晋升技能等级。 7.竞赛全过程要录音录像,竞赛通知、原始报名表、技术文件、赛务手册、竞赛过程音视频资料、照片、裁判长签字成绩表、获奖文件等全过程档案材料需保存备查。 8.办赛经费可通过政府支持、单位筹措、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保障,专款专用,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不得借竞赛名义发放高额补贴、高额奖金、贵重礼品或组织公款旅游、聚餐,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各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牵头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威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23〕17号)组织实施“技能兴威”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对竞赛中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加重负担的问题和线索,各区市人社部门、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核查处理。 联 系 人:刘飞 联系电话:5190816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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