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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859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几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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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几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曲晓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859号),现已审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结果如下:申请人于2026年9月30日向本委提出撤回劳动仲裁申请。本委认为,申请人曲晓飞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其劳动仲裁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曲晓飞撤回劳动仲裁申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原文昌大厦)东侧一楼,联系电话:0631-5225792),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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