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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668-1号公告 (受送达人:乾通源(威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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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乾通源(威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姜翔宇诉你单位关于工资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668-1号),申请人姜翔宇向你单位提出如下仲裁请求:要求你单位支付自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的工资80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东侧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631-5221316)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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