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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561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黄俊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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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黄俊英: 本委受理你诉被申请人威海金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561号),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1日至5月3日加班工资688.5元。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原文昌大厦)东侧一楼仲裁庭),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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