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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劳人仲案字〔2026〕第19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山东宏信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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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山东宏信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君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乳劳人仲案字〔2026〕第192号),2026年7月8日,本委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刘君与被申请人威海宏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山东宏信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乳山分公司因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法决定:对申请人刘君的仲裁申请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乳山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03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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