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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936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市港湾恒祥装卸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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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荣成市港湾恒祥装卸队: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狐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936号),申请人李狐杰要求你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11140.81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114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671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254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0072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8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护理费2400元、交通费10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15日上9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6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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