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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789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市中南建投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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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荣成市中南建投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褚海岭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789号),申请人褚海岭要求你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343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9500元、2026年1月至4月工资85200元、2024年及2025年工资性补贴12000元、2025年工资差额14000元、欠付工资赔偿金111200元、报销款9832元并补缴2025年9月至今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2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6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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