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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08 10: 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威海市博士后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23〕20号)和《关于支持高水平大学、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威委人组办发〔2024〕4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类别

本次主要开展建站资助、基础资助、重点资助等3个类别项目的申报工作。威海市辖区内,由国家或省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及在站(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建站资助。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在设立1年内招收博士后进站并完成开题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建站资助。分站、基地经批准新设立的科研工作站,在设立1年内招收博士后进站并完成开题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站资助。各区市可同步开展本级建站资助的申报工作。

(二)基础资助。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威海市辖区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以及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驻威高校、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独立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基地)并按规定开题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基础资助。各区市可同步开展本级基础资助的申报工作。

(三)重点资助。对聚焦我市重点战略、重点产业领域,具有较大创新意义和较好市场应用转化前景的博士后项目,按照一等15万元、二等10万元、三等5万元择优给予重点资助。各区市、开发区及驻威高校流动站以不超过当前正常在站人数的60%进行推荐(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备案时间为准;采取四舍五入计算)。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招收的博士后。

2.2024年5月11日-2025年12月31日,驻威高校依托校本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面向威海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课题研究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

其中,已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以及威海市博士后重点项目资助的,均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依托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开展,设站单位需在平台注册并维护本单位相关信息,根据申报类别进行申报。

(二)请各区市(开发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指导设站单位填写申报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设站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当年申报资格。

(三)市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无纸化申请方式进行,设站单位在线提交电子申报书及附件等材料至区市人社部门,由区市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于4月28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0631-5190961

技术电话:0531-82893217;0531-82893219

QQ群:756715124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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