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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170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文登区本爱百货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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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文登区本爱百货商行: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芹芹、邢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170号),申请人刘芹芹要求你单位支付其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期间的工资1212元。申请人邢孟要求你单位支付其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期间的工资1212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举证通知、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4月8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东侧一楼127室,联系电话:0631-5221316)公开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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