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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449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李华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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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李华容: 本委收到申请人李华容诉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工资及社保补助、经济补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拖欠的工资及社保补助18000元;2.拖欠工资的利息(以18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申请仲裁之日1452.30元);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500元。本委依法作出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449号《仲裁决定书》,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33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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