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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139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凯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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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凯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何启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139号),申请人请求: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资85940元(2023年-2025年);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防暑降温费1200元。已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23日下午2时在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东侧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631-5237860)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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