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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2026年第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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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市本级2026年第四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1月12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631-5190913 附件: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2026年第四批).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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