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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891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燕飞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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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燕飞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丁文杰诉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6〕第891号),现已审理完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威海燕飞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丁文杰停工留薪期工资12628.83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909.5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437.6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8875.33元。上述款项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申请人逾期不起诉、被申请人逾期不撤销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东侧一楼),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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