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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经劳人仲案字〔2026〕第67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宋铖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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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宋铖志: 你与威海市倚海听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威经劳人仲案字〔2026〕第67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你的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若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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