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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威海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清单(2025—2028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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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威海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清单(2025—2028年)的通知 威人社办发〔2025〕11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市直部门(单位)组建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清单,并就做好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国家、省、市职称政策规定和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严格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公布的评审范围内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纳入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清单,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管理,若遇机构改革或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等情况,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或撤销。未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附件:1.威海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2025—2028年).pdf 2.威海市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2025—2028年).pdf 3.威海市直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2025—2028年).pdf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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