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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人社监理催〔2024〕019号(受送达人:威海川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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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川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华成): 我区调查处理你单位在威海环晟环保建筑新材料项目施工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威环人社监理催〔2024〕019号)。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威环人社监理催〔2024〕019号)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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