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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643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上海智哦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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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上海智哦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文丽娜与你单位关于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643号),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9月份工资,共计17877.58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带薪年休假工资4179.31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33154.99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9月2日下午2时在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威海市杏花村西街1号204室,联系电话0631-5237860)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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