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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453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渔爱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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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渔爱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艳敏、曲冰、徐佰征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453号),申请人王艳敏要求你单位支付2025年3月1日至4月22日工资6694元,申请人曲冰要求你单位支付2025年3月1日至4月22日工资8298元,申请人徐佰征要求你单位支付2025年3月1日至4月22日工资79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举证通知、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2时在本委仲裁庭(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一号202室 联系电话:0631-5221316)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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