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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5〕第524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慧德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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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慧德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允顺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5〕第524号),现已审理完结,裁决驳回申请人要求确认自2024年9月7日至9月22日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如对本项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31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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