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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506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市粤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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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市粤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戚卫刚、王永晓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506号),申请人戚卫刚依法提出如下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2024年4月至9月工资18207元;二、经济补偿8750元。申请人王永晓依法提出如下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2024年4月至9月工资17207元;二、经济补偿875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举证通知、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2时在本委仲裁庭(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一号204室 联系电话:0631-5225792)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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