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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劳鉴伤初字〔2025〕1250号送达公告(受送达人:荣成市港湾兴泰装卸搬运服务部)


发布日期: 2025-05-12 16: 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荣成市港湾兴泰装卸搬运服务部:

被鉴定人:姜国军,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荣人社认字〔2024〕第0719号,工伤发生时间:2023年4月2日,伤残情况:右桡骨远端骨折,右腕部软组织挫伤,查体记录:右腕有9cm手术切口,右腕活动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经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鉴定,姜国军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九级23条。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玖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无生活自理障碍。申请单位或被鉴定人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因采取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初次鉴定结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1-7515689



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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