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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劳人仲案字〔2024〕第25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烟台市牟平区思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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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思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馨然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乳劳人仲案字〔2024〕第252号),现申请人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本委依法决定:同意申请人李馨然撤回仲裁申请的请求。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乳山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03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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