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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5〕第545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市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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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荣成市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周言俞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5〕第545号),申请人周言俞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4月1日至7月30日因违法降薪欠付工资2049.88元、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欠付工资21528.78元、2022年7月18日至2025年3月2日年休假工资5027.62元、2022年7月至9月及2023年至2024年防暑降温费1980元、经济补偿140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2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6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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