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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1195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环翠区春航服装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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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环翠区春航服装加工厂: 本委受理申请人夏秀娟诉你单位关于工资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1195号),现已审理完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5782元。上述款项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威海市杏花西街一号202室,电话0631-5210967),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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