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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社保付工催字〔2025〕01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市泰合装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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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泰合装卸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20日依法受理了黄树连亲属提交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查实,2020年11月10日,黄树连到你处应聘从事装卸工工作,2020年11月12日上午,黄树连在进行装卸作业时,突发疾病死亡。2022年7月4日,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人社认字〔2022〕第054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黄树连所受伤害为视同因工死亡。2023年7月5日,荣劳人仲案字〔2023〕第711号《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裁决由你单位向黄树连亲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47180元;丧葬补助金35445元;黄玉云(黄树连之父)2020年12月至2023年6月供养亲属抚恤金35201.85元,自2023年7月起按月向黄玉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156.35元,今后随政策调整而调整,直至失去供养条件。2024年8月5日,荣成市人民法院(2024)鲁1082执恢45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荣劳人仲案字〔2023〕第711号仲裁裁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现黄树连亲属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黄树连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47180元、丧葬补助金35445元。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上述待遇。如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因采取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荣社保付工催字〔2025〕01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631-7515689 特此公告
荣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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