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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100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青岛众联汇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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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青岛众联汇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再发与你单位、青岛众联汇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荣成市斥山鑫昊船舶维修部、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100号),申请人李再发要求裁决仲裁申请书送达到南县分公司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日,裁决支付经济补偿3193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4512.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2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048元,裁决上述请求你单位、荣成市斥山鑫昊船舶维修部、黄海造船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共计239096.4元。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4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6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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