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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经劳人仲案字〔2025〕第3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天空城餐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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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天空城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孙晓飞诉贵公司的威经劳人仲案字[2025]第3号劳动争议案件已依法裁决驳回仲裁请求,因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裁决书,现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不服裁决结果,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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