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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劳鉴字〔2024〕4184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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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 被鉴定人:岳洪宝,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荣人社认字〔2024〕第0802号,工伤发生时间:2022年12月24日,伤残情况:肘创伤性切断(右)、开放性肱骨干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开放性)、开放性桡骨骨折(右)、创伤性肱动脉损伤(右开放性)、上肢皮肤缺损(右)、上臂挤压伤(右)、上肢肌肉损伤(右)、肋骨多处骨折、头皮挫伤、面部损伤,查体记录:行清创手术。右上臂中上1/3缺失。胸部未见明显畸形,呼吸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经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鉴定,岳洪宝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四级12条、十级12条,根据晋级原则定为肆级。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肆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无生活自理障碍。申请单位或被鉴定人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因采取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初次鉴定结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1-7515689 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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