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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经劳监罚决字[2024]3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威经劳监理告字[2024]3号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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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依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国永): 我区调查处理你单位在威海碧桂园玖玺台外墙保温项目施工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经劳监罚决字[2024]3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威经劳监理告字[2024]3号)。本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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