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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劳动关系类热点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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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商一致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单方提出 (一)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主要包括: ①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劳务派遣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务派遣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劳务派遣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因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主要包括: 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②劳务派遣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③劳务派遣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④劳务派遣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⑤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用工单位退回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主要包括: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 3、被派遣劳动者单方提出 ①被派遣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的; ②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④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⑤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⑦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⑧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⑩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⑩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②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重点提示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除经双方协商一致,被派遣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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