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385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环翠区缘串儿串串香火锅店) |
||||
|
||||
|
||||
送达公告 环翠区缘串儿串串香火锅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占龙、王怡娜、赵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385号),现已审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终局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王占龙工资19200元,支付王怡娜工资8379元,支付赵娜工资8379元。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不申请撤销裁决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1号,联系电话5221316),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