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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经劳人仲案字〔2024〕第118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瀚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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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瀚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谷祖虎诉你单位的威经劳人仲案字[2024]第118号劳动争议案件,本委已审理终结,裁决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谷祖虎经济补偿8750元。因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裁决书,现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逾期不起诉、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撤销裁决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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