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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解读——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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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是指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根据企业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对在本企业职工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企业可进行自主评价工作,评价合格的由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全国通用。 二、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申报条件是什么? 1.威海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规范管理的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企业; 2.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有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技能含量高,且与本单位、本行业业务直接有关; 4.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5.设立评价机构,有相应考评专家、工作人员,能提供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 6.自主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 7.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自主评价职业(工种)范围有哪些? 企业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对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原则上都允许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四、企业申报备案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文件要求,申报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要提交以下10项备案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申请表; 2.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方案(含自主评价结果兑现薪酬待遇方案); 3.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人员申报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 5.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和标准目录清单; 7.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 8.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工种)培训大纲及教材目录清单; 9.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工种)题库或卷库目录清单; 10.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工种)评价的场地、设施设备配置及考评人员清单。 五、企业申报备案需经过哪些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随时向所在区市人社部门(联系方式附后)提出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备案申请,并提交上述10项材料。区市人社部门对申请备案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备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就业人才中心将备案企业名单报省就业人才中心。经省中心、部中心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部门向企业发放备案回执。备案信息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平台(http://pjjg.osta.org.cn/)查询。 六、自主评价的人员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自主评价对象包括本企业在岗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学生。 七、评价方式有哪几种? 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和人员情况,可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直接认定等方式进行评价。 1.考核鉴定。采用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等方式组织评价,考核内容根据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确定,注重考核内容与企业实际有机结合。 2.考评结合。采取理论考核、实践操作、业绩评审、业绩展示等方式,对不同类型技能人才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评价。评价要重点向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能力倾斜。 3.过程化评价。依托工作现场、结合工作过程开展考评,通过制作产品、技术攻关、完成任务等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职业素养、操作水平、解决问题能力等评价认定技能水平。 4.直接认定。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等人员,可直接认定相应等级。 八、自主评价如何组织实施? 自主评价工作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 1.面向本企业职工发布认定公告; 2.组织报名,企业根据《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通知》中申报条件和企业自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审核每位考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材料; 3.制定考核方案,并编制认定计划,至少在评价实施前1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上传《考核方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资料审核承诺书》《区市审核备案表》,经区、市两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认定实施准备,编排考场,安排考务人员、考评人员、内督人员,命制试题,印制考务手册; 5.组织实施,考前检查试卷、仪器设备是否到位,召开考务会议,做好考生身份核验,组织签到,试卷分发、回收,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记录表格填写签字,评价现场秩序维护,评价过程监督; 6.考后安排,阅卷评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上传至系统,打印证书,加盖印章后核发,评价过程的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 九、相关激励政策 1.《威海市高技能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威人社发〔2023〕16号):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工作,对当年在威海市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参保人员,给予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当年自主评价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按每人次分别给予所在企业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奖励。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上能够查询到),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按照初级(五级) 1000元、中级(四级) 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政策以省通知为准)。 3.自主评价企业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金蓝领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满足规定课时及相应培训要求后,组织职工参加评价,由人社部门按取证人次数拨付职业培训补贴。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初级工4000元/人·年, 中级工5000元/人·年,高级工6000元/人·年。 4.开展自主评价工作良好的企业可在本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范围之内申报成为社会评价组织,经省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并可收取考生一定标准的评价费用。 十.咨询电话 环翠区:5868087 文登区:8451217 荣成市:7565235 乳山市:6663269、6652302 高 区:5629109 经 区:5982125 临港区:5581791 市本级:519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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