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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100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中盛国际快件监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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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中盛国际快件监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你单位与姜旭东关于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1002号),现已审结,因采取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的工资81138.25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一号207室,联系电话5237860),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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