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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经劳人仲案字〔2024〕第74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淼鑫海鲜烧烤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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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淼鑫海鲜烧烤店: 本委受理崔凯、马利明诉贵单位的威经劳人仲案字〔2024〕第742号劳动争议案件,已依法终局裁决公司支付工资崔凯11000元、马利明9000(合计20000元),因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裁决书,现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不服裁决结果,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 特此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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