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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市青年人才相关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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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17号)《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博士后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20号)《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21号)等规定,现将受理审核2024年青年人才相关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月28日启动,12月20日前结束。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1.青年人才范围: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博士研究生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申请时需在非公有制企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社保缴费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 2.企业范围:非公有制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威海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中央、省、市、区市所属的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及国有控股超过50%(含)的企业。 3.已享受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政策的,按《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规定的政策标准执行至政策期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2日首次来威就业大学生符合原政策不符合新政策的,可以继续享受原政策。原政策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2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4个月,第3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6个月(社保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30日)。 (二)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政策 1.博士后范围:2023年以后市外引进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 2.设站单位范围: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国家和省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3.已享受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政策的,按照《关于印发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4号)规定的政策执行至政策期满。 (三)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政策 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外大学(以2023年度或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官网排名为准https://www.qschina.cn/),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中国籍毕业生,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申请人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时间),申领留学补贴时需要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仍在岗工作。 三、津贴标准 (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我市冲击百亿目标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总公司控股超过50%(含)的企业〉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累计最长发放3年。(冲击百亿目标企业名单见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3) 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范围的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3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威海籍毕业生是指威海高中学籍毕业生,驻威高校毕业生是指最高学历在驻威高校取得的毕业生。 (二)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政策 市外引进的在站(基地)博士后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博士后在站(基地)满一年并完成中期考核合格后,可申领第一年度生活补贴;在站(基地)满二年并完成出站考核合格后,可申领第二年度生活补贴。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补贴(津贴)与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每人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留学补贴,补贴按照1:1比例分两年申请发放。 四、受理审核程序 1.在企业就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技校、市属体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1)对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①用人单位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填报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号,系统自动比对相关人员的就业、学历、社保缴费等信息,其中国外高校毕业的需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冲击百亿目标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申请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时还需提供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股权证明材料。(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②用人单位导出承诺书和公示模板,将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7-10月的工资流水。 (2)在驻威高校、技校、体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 (3)申请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需先申请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审核通过后,再申请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威海籍毕业生需提供威海市辖区内高中学校毕业证书或高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869086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981866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2353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6115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183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197196 0631-5190826 (4)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具体申报工作请以下发通知为准)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237390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485908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1527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63267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6869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78228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909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190961 (5)申请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8),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开具的工资流水证明等。 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咨询电话: 0631-5190305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237390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485908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2363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6869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67828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9091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5819159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631-5300009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5216013 5.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631-5703853
6.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高校、技校、体校).docx 7.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docx
中共威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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