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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文人社认字〔2024〕第0630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华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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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我局已对康志勇申请的工伤认定一案作出威文人社认字〔2024〕第06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康志勇所受事故伤害为因工负伤。因无法向你单位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8476809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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