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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指南


发布日期: 2024-11-14 09: 29 访问次数:1916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文件通知,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条件是什么?

1.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

2.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是多少?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给企业。

三、企业如何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1.“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参保人员,向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发送信息,企业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weihai.gov.cn/)-社保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后,根据弹窗提示完成确认。

2.“自主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或其他未收到推送的符合条件人员,企业可通过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后,选择公共就业栏目中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功能下载报盘填写信息进行申请。

特别提醒:劳务派遣企业仅适用“自主申请”,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自主申请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请查看下方附件)等材料。

四、政策解释

1.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

4.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五、参保地咨询电话

市  直:0631-5197196

环翠区:0631-5869086

文登区:0631-8981866

荣成市:0631-7562353

乳山市:0631-6653316

高  区:0631-5629210

经  区:0631-5982125

临港区:0631-5581837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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