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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临区劳人仲案字〔2024〕第26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叶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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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叶菁: 本委受理你诉好林(威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威临区劳人仲案字〔2024〕第262号)。因你2024年10月16日在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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