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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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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威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3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步伐,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职能转变,优化人社服务供给。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158项,17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受理。优化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机制,认证率峰值达99.9%,入选人社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和省级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健全工伤保险智能一体化服务机制,推行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和伤残待遇主动发放;全省率先推出社银一体化自助终端服务模式,全市123个银行网点提供29项社保服务。二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无证明办事”,社会保险经办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等7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62项证明事项免于核查。聚焦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2项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实现手机“亮证扫码”替代实体身份证件。打造“无证明”社会化应用场景,实现“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信息“自动填”,营业执照“免提交”;全市认定的55家就业创业培训机构通过手机“亮证”培训;实现劳动合同电子化。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一企一策”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制化”政策和服务。推行一个专班分办、四个小组专办的工作模式,实现“实地走访—诉求了解—诉求处理—催办督办—结果反馈—服务评价”闭环办理。全年开展政策宣讲和“送法进企业”活动124场,解决企业问题134个,征集意见建议67条。 (二)聚焦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高标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动态清理,制定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威海市职业技能管理办法》。开展涉及行政复议法、外商投资法、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文件30件,其中废止2件,审核合同61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联合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双重保障作用,全过程参与依法决策,防控履行行政职能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聚焦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持案件办理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创新建立责令改正通知和用工合规建议“两书同达”机制,联合法院、检察院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聚焦海洋产业用工,开展打击“黑中介”“黑装卸”百日攻坚行动,取缔非法中介机构4户,查处“黑中介”6户。聚焦重点企业及新就业形态用工,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及外卖送餐等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排查。聚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1063家机构开展年度核验工作。聚焦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和专项检查,全年发现并整改问题119个。三是深化智慧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涉企检查,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启用移动检查设备,实现“双随机”抽检结果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自动对接。全市检查用人单位2000余户,涉及劳动者10万余人,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打通项目审批与项目监管“数据快通道”,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一网监管”,确保“开工即上线、上线即监管”。在全省率先建立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与工伤保险系统数据联动机制,实现用工备案、工伤保险“双登记”。 (四)聚焦执法监督,构建内外监督体系。一是持续加强内部监管。配强执法监督人员,定期督导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巩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实施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优化人社基金“5E”智能监管平台,纳入系统风险点143个,筛查问题数据精准度达63.7%,经验做法全省推广。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采取多种方式诚恳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项、政协提案33项,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严格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建立“案前协商、外部协调、出庭应诉”协同机制,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举办“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群众代表到人社服务大厅参观座谈,受邀代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企业用工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公开局长办公会议内容,邀请群众代表列席2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综合运用图表解读等多种形式,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明、读得懂,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聚焦和谐稳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根治欠薪源头治理”20条,推进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并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市级领导分包区市事项清单。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提请市政府召开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欠薪问题专题会议,实行周调度,推进欠薪问题化解。发挥“工资支付数字监管”“劳资专管员职业化”两项省级试点先行先试作用,推进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全面提升国家平台线索核处质量,平台线索总量和同比增量分居全省第3低位、第2低位。二是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强化源头预防和诉源治理,创新建立“四联四送”工作法。创树“基层金牌调解组织”,获评国家级金牌调解组织1家、省级金牌调解组织9家,1名仲裁员被评为全省最美女仲裁员,组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387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7亿元。三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监察、仲裁、信访“三位一体”矛盾调处机制,开展政务热线平台办理“两降一提”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12333电话咨询人工服务7×24小时工作制,全年累计接听群众来电28万个,接访630余起。 (六)聚焦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宣传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的全过程。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大讲堂、工伤预防走进国企等活动,创新实施“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法治体检+仲裁建议”“行政约谈+仲裁释法”等服务项目,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保政策“十进”、“真情人社·工行相伴”纳凉晚会、“社保服务进万家”等系列活动17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万余份,参与群众16万余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1300余期,有效提升人社政策覆盖面。三是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全力推进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高频高效组织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法治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激励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零距离”普法宣传的力度还需加大。开展普法宣传的形式较为单一,还不接地气,充分利用新媒体,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图文较少,群众参与度不高。 (二)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大。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反映的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工伤、养老待遇等方面,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群众关切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新形势下劳动关系主体服务需求日趋多元,根治欠薪领域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力量不足。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是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学法用法述法。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0余次,开展专题述法、主题教育读书班4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以上率下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引向深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深入谋划部署,统筹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人社工作全局考量,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法治思维定期分析形势,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三是筑牢底线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审核报送“三重一大”事项61项。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3次,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和“三类问题”整治。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普法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年度法治人社建设主要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推进公正严格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健全多方联动执法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仲裁监察联动、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推进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扩大要素式办案争议类型和适用范围,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健全“跨域通办”“打包一件事”业务办理机制,推动更多涉企服务事项提速办、简便办。常态化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加强数据共享比对,推行“政策找企、政策找人”无感智办模式,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人社便利化营商服务。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领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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