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服务指南 |
||||
|
||||
|
||||
一、事项名称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实体或电子); 2.人员类别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 3.营业执照副本(实体或电子)。 七、办事流程 1.线上: 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相应信息→推送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2.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审核无误后,推送给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不含担保公司调查、银行发放贷款等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1-5897658 环翠区:0631-5860155 文登区:0631-8469456 荣成市:0631-7581179 乳山市:0631-6652415 高 区:0631-5626012 经 区:0631-5982120 临港区:0631-5581837 南海新区:0631-8966001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一、办理地点 市本级: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环翠区:环翠区海裕城E座2楼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 区:高新区抚顺路1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临港区江苏东路15-1号 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