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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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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威人社函〔2023〕74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行业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促进职业技术进步、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等方面的引导推动作用,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和证书数据上传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2〕4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列入年度“技能兴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职业技能竞赛,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竞赛主办单位负责解决符合条件的决赛阶段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以下简称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事宜。也可采取“一赛一授权 ”方式,由竞赛主办单位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竞赛专用章形式,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选手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编码、样式,按照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及证书样式(附件1)确定。 二、技能等级晋升 获奖选手应同时满足相应晋升条件,具体如下: 1.对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原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低于高级工(三级)且年满18周岁的获奖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2.对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已具有同一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获奖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 对符合晋升条件且已获得同一职业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获奖选手,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 三、“一赛一授权”方式发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竞赛主办单位登录“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评价管理平台”),上传需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奖选手以下材料: 1.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书(附件2),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第一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盖章; 2.竞赛通知(含奖励措施)和竞赛结果(表彰文件); 3.颁发证书选手的成绩表,由裁判长签名或者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第一主办单位、牵头单位盖章; 4.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表(excel版,见附件3); 5.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标准证件数字彩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小于20K,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应当大写。 (二)信息审核 申请材料准确无误并符合规定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通过;申请材料有误的,通知竞赛主办单位修改完善。 (三)证书发放 1.竞赛主办单位通过评价管理平台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编号、打印,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由竞赛主办单位负责颁发。 2.竞赛主办单位办理证书相关材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四、其它事项 (一)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三、四、五、六大类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且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且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2022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发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工作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0631-5190816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科联系人:李献海;联系电话:0631-5190891 附件:1.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及证书样式 2.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书(模版) 3.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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