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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3〕第845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威海翔泽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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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威海翔泽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宋辉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3〕第845号),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至2022年的防暑降温费112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一号207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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