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对2023年第三批市直企业稳岗返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 监督电话:0631-5190978 附件:关于市直企业稳岗返还的公示(2023年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