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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3-10-12 09: 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检查对象需要准备的检查资料告知如下:

一、以下材料用于社保稽核,准备好后待现场检查时,由现场执法人员带回。联系电话:5190873(社保)

1. 财务软件备份数据(若无财务软件备份数据,请提供2022年累计最末级科目余额表及2022年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各项成本费用总账及明细账。)

2. 2022年度计提和发放应计入工资总额的工资、奖金、绩效等记账凭证及每月工资表。

3. 2022年《职工工资明细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版,详见附件1)。

4.2022年度《职工花名册》(总体情况及变动情况),必要时提供《银行对账单》;

5.本企业职工在其他企业或机构参保的,需提供本人的个人参保证明;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的实习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二、以下材料用于劳动监察审查,准备好后进行现场检查。联系电话:5190876(劳动监察)

1.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份(随机抽取);

2.2022年度考勤记录;

3.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书(需盖公章,详见附件2)。

三、以下材料用于年报检查,准备好后待现场检查时,由现场执法人员带回。联系电话:5897048(市场监管局)

1.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2022年实收资本账面明细复印件,如当年有变动,提供相关凭证及附件(无相关情况可不提供);2022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明细,如当年有变动,提供相关凭证及附件(无相关情况可不提供);2022年度如发生股权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无相关情况可不提供)。

2.2022年12月企业人员明细表。

3.2022年度纳税情况证明(1应交税金明细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最后一个期纳税申报表主表;2税务局打印年度缴纳税金证明;3其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其中一种资料提交)。

4.企业住所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场所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等)、企业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2年度已公示的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打印)

6.自行书写情况说明,包含:1目前存续状态;2是否有对外投资情况;3是否有对外保证担保情况;4是否有网站和网店;5是否有知识产权出质情况;6截至2021年末取得的行政许可情况;7其他需说明事项。

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材料,按《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附件:1.职工工资明细汇总表.xlsx

       2.委托书.docx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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