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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2〕第1278、1279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市华东生态庄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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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荣成市华东生态庄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郭玉平、谷德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荣劳人仲案字〔2022〕第1278、1279号),现已审理完结,裁决由你单位分别向郭玉平、谷德平支付工资6640元、54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为终局裁决,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不起诉,被申请人不申请撤销,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33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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