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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5-17 11: 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为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法治人社”建设,根据《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一)对行政执法主体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向市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申请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示。

时间安排:主体资格变更后20日内。

(二)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开;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时间安排:全年。

(三)对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应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实际执法需求,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依据、对象、时间、频次和方式等内容,根据年度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除上级临时部署、处理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及办理行政处罚等需要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以外,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1月31日前。

(四)对联合执法检查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协调有关执法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应于活动开展前5日内填报联合检查事前备案表,报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进行备案。因情况紧急无法实现备案的,应事先说明情况,并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法制科室备案。

时间安排:全年。

(五)对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形式、课时等。培训内容以《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从事行政执法所必须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课时不得少于60课时/年。

时间安排:1月31日前。

(六)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1.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2.执法科室、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执法工作需求的音像记录设备和音像记录存储设备。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应当全面反映执法活动现场的时间、地点、场景、参与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等要素;除技术原因外,不得终止录像或者断续录制,不得选择取舍或者事后补录。3.执法科室、单位应当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形成后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存储到确定的专用存储设备,并完善案件音像记录索引信息,任何人员不得对原始音像记录进行删节、修改。4.执法科室、单位应建立调用音像记录资料审批制度,对外提供音像资料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并按照规定年限和方式保存音像记录资料。

时间安排:全年

(七)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执法科室、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提交法制科室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时间安排:全年。

(八)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执法科室、单位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明确案卷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利用等方面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时间安排:全年。

(九)对行政执法案件年度分析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执法科室、单位按要求对本部门上年度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安排:1月30日前。

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执法科室、单位要对照执法监督内容,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助推“法治人社”建设。 



      关于印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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