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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精准服务 政策直达 助企奔跑在“春风里”


发布日期: 2022-04-25 10: 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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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各类企业发展所盼所需,我市出台的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批16条举措,既有“真金白银”,又饱含真情实意,比如重点企业的用工问题、小微企业的资金难题,政府部门都为企业想在了前面,干在了实处。

精准服务 政策直达 助企奔跑在“春风里”

在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在各自的岗位上紧张地忙碌着。这几天,公司正开足马力抓生产、赶订单。通过提升设计理念、改进装配工艺、物流拉动生产等方式,现在康派斯的生产速度显著提升,从原本每天生产20辆车提高到了28辆。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红:“疫情期间,公司在人员、物流方面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用工短缺问题逐渐显现。”

想企业所想,解企业所需,市区两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帮助康派斯、歌尔科技等企业招聘员工300多人,为企业快速发展蓄备了丰富的人力资源。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红:”人社部门在疫情防控、人员招聘、职工返岗等方面给予了大量的帮助。目前,我们公司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厂区消杀、员工进厂扫码、错峰就餐等防疫措施,在保证员工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实现了正常的生产运转并如期完成了订单交付,实现了逆势增长。“

多措并举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市人社部门积极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健全企业用工需求、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政策落实“四张清单”,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依托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计划到2022年6月底前,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60场以上线上专场招聘会,帮助不少于600家重点缺工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服务暖心,政策给力。威海鑫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东风标致、广汽菲克等多个品牌的汽车经销商。今年,本想趁着开年旺季,实现销售业绩的“开门红”,但因为疫情影响,公司经历了自创办以来最惨淡的销售季。

威海鑫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磊:“对于我们汽车流通行业来讲,打击非常大。今年三月份和四月份的销量比起之前要减少了70%。”

对于汽车经销商来说,整车存货成本高,占用资金量较大,而销量下滑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公司营运资金不足,资金链一旦出现异常,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这次政府出台的《措施》中,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150基点以下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这为鑫友汽车销售提供了极大帮助。

威海鑫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磊:“申请和到账大概用了不到一个周的时间,对我们疫情期间的支持是非常大了。正好把这笔钱用到了我们现在整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维护上。”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继续坚持抓好服务保障不松懈,抓好政策落实不走样,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社力量。

第二届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大赛等你来

为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展示行业人员风采,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4月20日,第二届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大赛正式启动!本次大赛聚焦人力资源服务各业态和人力资源管理各业务模块,进行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专业知识竞赛。全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都可以报名参赛,报名时间为4月20日到5月6日。5月初将有专业导师为报名参赛的选手们提供赛前线上公益培训。本次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将于5月中下旬采用网络答题的方式进行。

我市启动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针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目前,专项治理举报投诉电话已经开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分别是技术类5190962,技能类5190816。各区市人社部门也将开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4月至6月专项治理期间,如果您发现我市职业培训评价发证工作存在上述问题,尤其是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发证活动的,都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反映。

你好,前几天我因为自身原因想跟公司辞职,我已经按规定在这个月初向单位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还没到一个月,单位说可以给我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并让我离开单位。这是否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够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吗?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职工只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30日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本条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工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同时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通知的时间设定为提前30日是为了给单位充足的时间找到合适的人员,不致因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影响生产经营。如果单位不到30日内就找到合适的人员让提交辞职报告的职工离开,或者单位在职工提交辞职报告的当日就告知其离开,这都可以看成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形单位不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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