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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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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市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针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本通知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4月25日)。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调查处理(5月-6月)。集中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各区市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处理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调度问题线索和调查处理情况,对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开展核查处理。6月底,各区市将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常态化管理(7月-)。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对技术技能类培训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开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公众反映问题。 各区市人社部门统筹辖区内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市即日起开通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接受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做好线索收集记录工作。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审核监测,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技术类:5190962;技能类:5190816)。 (二)落实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查处违规问题。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系统本单位涉及技术技能类培训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规范培训评价发证行为。各区市人社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配合,针对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处理,特别是严厉打击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的评价发证活动。 (三)加强正面宣传告知,增强公众判断能力。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培训评价发证、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和评价范围等方面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技术技能类证书改革政策,知晓合规证书的查询渠道和方式,切实增强公众对培训取证的判断能力。 (四)建立“黑名单制度”,维护社会诚信公平。 在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基础上,各区市要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将已发现的违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对技术技能类培训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51908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190962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科:5190891 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技术科:5226661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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