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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启动


发布日期: 2022-03-10 20: 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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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民生之本,促就业优先。近日,我市正式下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共同富裕。

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启动

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的房江涛正在为这两天要举办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培训班做着准备。在他桌上的这份材料就是前不久刚刚出炉的《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为了拟定这份方案,前期,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现有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进行了全面调度,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举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源总量、类型等情况。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房江涛:“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并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今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980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8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800个,岗位设置类型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扶老助残、劳动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根据省方案明确要求,这些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对象为“4+2”类人员,也就是乡村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45至65周岁的农村大龄人员四类人员,城镇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两类人员。其中,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放宽到70周岁。同时,《方案》对确定岗位待遇的参考因素和岗位待遇期限也进行了明确。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房江涛:“城乡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区市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根据《方案》要求,3月底前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将全部完成,安置上岗不低于50%。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人员,近期可以通过所在区市发布的岗位公告来进行详细了解,有就业需求的可以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

再过两天,就是“三八妇女节”了,在这里,提前祝女性朋友们节日快乐。女性作为职场中特殊保护的群体,在工作中享有哪些权利呢?今天,我们的节目就为职场女性朋友带来不少政策“干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爱女性 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做起

女职工享有平等录用就业权利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阶段,除非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以及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

考虑到女性的生理特点,为更好地保护女性健康,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以及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工作范围。《劳动法》第61条、第63条分别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依法享受待遇权利

这里跟大家说说产假方面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山东省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

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女职工,如果在工作中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遭遇其他侵权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市18名职工荣获2021年度“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21年度“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名单,我市有18名职工在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该项荣誉,获奖人数创造历史新高,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添了新力量。今年,市人社局将继续统筹做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技能兴威”威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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